为规范本市纳税信用管理,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,提高税法遵从度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本市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《关于发布<纳税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>的公告》(2014年第40号)和 《关于发布<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(试行)>的公告》(2014年第48号)的规定和要求,遵循客观公正、标准统一、分级分类、动态调整的原则,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采集、评价、确定、发布和应用等活动。

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纳税人名称 信用等级 主管税务机关 年度
首 页     前一页     后一页     末 页     当前页:         总页数:           跳转页    

使用说明:  
1.请根据您所了解的信息,在“纳税人税务登记号”、“纳税人名称”、“评价年度”输入查询条件,查询条件可以单项也可以多项,点击“查询”按钮即可查询。
2.可以直接点击“查询”按钮,得到所有查询信息。
3.“当前页”、“总页数”显示查询记录的状态,“跳转页”用于快速浏览查询信息。